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填报指南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即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http://jwtz.ndrc.gov.cn/)向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表并附具有关文件。
其他企业出资情况

  除投资主体、投资主体控制的境外企业之外,项目还涉及其他企业或自然人出资的,说明有关企业或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出资金额和出资方式。比如:境内企业A和境外企业B联合收购境外企业C价值4亿美元的股权,且A和B没有控制关系,A的实际控制人为境内自然人甲,B的实际控制人为境外自然人乙。A出资2亿美元,B出资2亿美元。则项目总投资额为4亿美元,中方投资额为2亿美元,“其他企业出资情况”一栏应填写B的基本信息、出资金额和出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