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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核心技术研发资助专项申报要求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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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今年4月20日,市文化创意产业联席会议授权我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分离设立创意设计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专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核心技术研发资助的要件之一是具备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文化创意产业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批准文件。鉴于《通知》中并未明确如何申请组建上述机构,经研究,现对核心技术研发资助专项申报要求作出适当调整(详见附件),书面申报时间延长至2012年6月25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请按程序向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如获得批准,但该相关主管部门未予以资助的,亦可向我委申请资助,但有数量限制,受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其他相关受理要求与《通知》一致。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工程实验室及配套项目资助申请指南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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