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省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荐2013年度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4〕79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2013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对象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69室。
邮 编:518035
联系电话:0755-82101185
附表:2013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推荐名单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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