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第二批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发改﹝2015﹞1311号)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5﹞2号)有关规定,我委对报来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对深圳江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通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等3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共计11个车型予以备案(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年第二批新能源汽车企业及车型备案目录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