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4号公告《2018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3年第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制定并颁发了2017年第14号公告《2018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以下简称《公告》,详见附件1),为有效组织我市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最终用户的配额再分配事宜,现将《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需按照深圳市201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要求制作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1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要求申请材料齐备整洁、装订成册);
2.201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纸质版4份;
3.201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材料电子版1份(光盘刻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送到我委经办处室(市民中心C3093室)审核后,再送我委秘书处(市民中心C3078室)收文,如有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0755-88127382。
附件:
1.201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公告(2017年第14号)
2.201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模板)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