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促进“十五五”时期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规划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召开《深圳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深圳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17:00。
三、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会议室。
四、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由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听证陈述人负责陈述,听证参加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听证记录员负责记录。
五、听证会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一)深圳市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
(二)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为9名,包括市民代表4名、企业代表1名、行业协会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法律人士1名。另外,本次听证会设市民代表替补人员2名,在原定市民代表不能出席时进行递补。
市民代表、企业代表从报名人员中,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产生;行业协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通过所在单位推荐后由我委以邀请的方式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旁听人3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旁听,具体人员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不参与发言、提问。
六、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名单确定后,将向社会公告其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
七、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请完整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件),并于2026年5月5日18:00点前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 直接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二) 通过电子邮件将《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shc@fgw.sz.gov.cn。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八、其他
(一) 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必须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二) 我委将通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将《听证会通知书》及规划文稿等有关材料送达各听证参加人。
(三)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听证会延期或无法举行,将按规定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并发布延期或取消听证会公告。
(四)请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五) 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