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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五五”时期深圳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策略研究公开招标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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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关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十五五’时期深圳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策略研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十五五”时期深圳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策略研究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为课题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承担过市级及以上规划编制或相关领域政策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课题组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4.课题研究应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把握国际趋势、面向未来、视野开阔,并结合实际提出重点问题、基本思路、目标要求和应对路径,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入分析深圳市绿色低碳发展现状、梳理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深圳市“十五五”时期具体工作路径、研究提出评价指标体系。

  5.课题成果形式包括课题报告全本和简本、专题报告、政策工具包和重点项目清单。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为3个月,研究经费不超过80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领取及提交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5: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1178、88125842(窗口电话)。

  附件:“十五五”时期深圳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策略研究项目招标书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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