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评估公开招标的公告
为综合评估深圳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情况,探索符合超大型城市特征和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深圳市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评估工作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项目
深圳市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评估。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评估。
(二)评估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评估组负责人应当是评估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评估工作组负责人。
(三)评估工作组成员应当熟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并注重调查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评估工作应具有前瞻性,面向未来、视野开阔,评估工作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
(五)评估成果以评估报告形式提交,鼓励创新专栏、图表和案例等表现形式。评估工作组负责人及评估工作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评估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评估经费上限27万元。
附件:深圳市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评估招标书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