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5年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聚焦初创企业发展所需,突出以人工智能赋能服务创新,促进政府服务效率变革、模式变革,构建以企业需求为中心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强化政务服务、创新服务、人才服务、融资服务、空间服务等全周期、全场景服务,打造更适宜企业发展的市场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政务服务
1.构建面向企业全生命周期AI化专员服务体系。瞄准企业真实需求和服务痛点,以AI技术赋能“深i企”平台。开发建设企业服务虚拟数字人,通过智能体学习固化并提升服务业务流程,为企业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统一高标准的AI专员咨询办事服务。逐步完善AI专员服务体系,在找政策、办政务、找空间、找人才、找资金、找合作等领域,针对企业高频服务需求实现智能匹配资源要素并主动推送,让企业不见面即可把事办好,增强企业获得感。设立智能财税、智能法律等服务板块,由AI专员为企业提供财税、法律等专业化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动政务服务模式重构。依托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按照网办优先、智能辅助、窗口兜底的原则,聚焦企业关注的高频事项,持续推进“秒报”“秒批”等智能申报和审批服务,运用“边聊边办”“视频导办”等技术,探索构建“一般业务自助办、复杂业务智能辅助办、疑难业务视频引导办、特殊业务主动上门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政务办事从可办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3.推进AI+政务服务。在政策咨询、服务引导、办事申报等环节引入人工智能应用,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围绕企业落户、公积金、社保医保、人才服务等企业办事高频场景,构建精细化政务知识图谱体系,提升咨询精确性和问答命中率。上线“深小i”AI政务助手,统一政务服务咨询入口,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智能客服,为企业提供贴身智能咨询与办事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4.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从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出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重点围绕企业准入准营、经营发展,个人工作、生活等重点领域推出不少于30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5.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打造集政策解答、辅助填表、语音交互、政策推送等智能服务为一体的开办企业智能导办系统,便利企业准入。鼓励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特色产业园区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开办企业代办服务。对“个转企”采用“直接变更”方式办理登记,推进变更事项一站式办理,对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实现自动填表、自动生成,线下即来即办、线上一日办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大编目。围绕开办企业、产业空间、融资服务、人力资源、公共技术平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法律服务等企业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的重要环节及核心关切领域,分门别类对营商环境公共服务名称、事项、线上或线下获取渠道等内容进行编目,定期更新并以电子书形式于“深i企”和各部门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可及度、企业感知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拓展初创企业增值服务场景。将营商环境公共服务大编目纳入“创业大礼包”,让每一位创业者在开办企业之初快速获取各类公共服务渠道。在经营范围主题式服务基础上,加强产业主管部门与注册登记部门之间的信息有效共享,将产业政策信息常态化实时推送至注册登记部门,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精准匹配行业政策,在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向其推送该行业的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现有科技和产业领域等财政扶持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和重构,对支持条件和认定标准较为明确的政策措施,应采用尽采用“免申即享”方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9.搭建深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汇集惠企政策一键直达、民企诉求问题办理、民间投资项目推介、要素支持保障、拓展国际市场、民营经济宣传等功能,积极链接国家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等各类平台资源,打造一站式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全周期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支持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深圳市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若干措施》,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机制,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实施方案,在能源、交通和水利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介2000亿元以上项目,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REITs,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各种可行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创新服务
11.推动创新基础设施向企业开放。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设施开放共享考核制度,建立初创企业机时申请绿色通道,通过举办设施开放日、提供用户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方式强化企业用户培育力度,原则上要求企业用户比例不低于30%。建立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先使用后付费机制,通过财政资助方式鼓励为初创企业提供概念验证、中试、检验检测、场景测试等服务。建立算力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机制,推动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鹏城云脑、鹏城极速光网络科研专网建设,支持昇腾算力生态建设,为企业提供充足、普惠的高质量国产自主可控智算资源。(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发展改革委)
12.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机制,推动交通、地理、卫星遥感、气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数据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开放,加快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推动政府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利用,拓展公共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助力企业更精准把握市场需求、优化生产流程、降低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13.强化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开放对接。建立场景需求清单和能力清单动态更新和撮合匹配机制,在全市范围开展应用场景创新项目征集,梳理全市产业升级、政府治理、新基建等重点领域需求清单(为场景找产品)和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能力清单(为产品找场景),定期在“深i企”平台以场景清单形式集中发布。拓展创新产品展销平台,在创新与商业人流密集区域接续设置创新产品展台,为初创企业提供产品展示机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拓展“沙盒监管”施行范围。面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主体制定“沙盒监管”规则,依申请将企业纳入“沙盒监管”。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对入盒企业采取柔性监管措施,允许在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的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商业流程、服务模式或产品形态创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5.建立科技创新免责容错机制。研究制定“创新免责清单”,对高校、科研院所和有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明确创新主体容错免责适用情形,对符合免责范畴的探索性失败免于追责、免于追缴相关资助资金,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三、人才服务
16.加快编制重点产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广泛征集企业意见,制定发布深圳市高端装备与仪器、机器人、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产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探索建立岗位清单与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相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20+8”重点产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全覆盖,为我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更好满足重点产业人才需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17.强化初创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升级完善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功能,免费为企业提供用工招聘、人力资源管理等服务,降低初创企业用工成本。(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18.扩大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适用范围。修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支持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成长期中小企业,申报企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更大范围支持成长期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评价,更好满足企业技能人才培养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19.做好来深人才住房保障。强化人才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和供应力度,推进商办改保障性住房,完善“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无忧安居体系,满足来深工作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拓展实施“深梦扬帆”计划,为来深找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免费住房,最长免费居住期由7天增加到15天。(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四、融资服务
20.建立完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促进初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精准对接,推动“推荐清单”内初创小微企业应贷尽贷、能贷快贷,降低融资成本。以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特色产业园区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为单位开展“申报清单”编制工作,提升入驻初创小微企业融资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深圳金融监管局)
21.创新初创企业融资增信模式。支持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特色产业园区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与银行合作,加强对入驻企业的房租、水、电、燃气缴纳等数据综合评估管理,协助银行机构精准研判入驻企业融资风险,通过运营机构担保方式为入驻企业提供增信服务,推广“园区贷”试点业务,助力入驻企业获得融资。(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深圳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加强创业投资基金接续支持。开展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完善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支持政策,支持开展PE/VC份额挂牌及转让交易,畅通创投基金退出渠道,形成“企业梯度培育+股权融资对接+份额转让退出”的全周期全链条服务体系。优化政策型基金投资接续机制,加强天使母基金与产业基金有机衔接,对有融资需求且具备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开展接续投资、提高复投比例,建立覆盖种子期、天使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全周期全链条产业引导基金体系,补齐初创企业成长周期支持短板。(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23.加速发展“大胆资本”。进一步优化天使母基金运作机制,加大对科创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建立尽职免责相关制度,优化完善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创投机构考核,按照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进行整体绩效考核,不以盈利为主要考核指标,不以单一项目亏损或未达到考核标准作为负面评价依据,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容亏率最高可达100%,推动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创投机构更加注重长期投资,营造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24.强化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支持。聚焦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围绕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支持、优化金融服务机制流程等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痛点堵点,出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政策,形成信贷政策、财税政策、监管政策协同配合的高效支持和激励体系,营造鼓励支持创新创业良好氛围。(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
五、空间服务
25.加强创业空间保障。筹集不少于1600万平方米创业空间,安排一定比例免租空间支持初创企业发展,对相应中小企业给予租金优惠支持,提供共享路演厅、会议室、打印室等公共配套,建立完善“一张办公桌、一间办公室、一层办公楼”的乐业办公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创新局)
26.打造一批重点产业创业生态园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围绕先进制造业园区、科技创新集聚区、交通枢纽、口岸等片区,以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基底,试点搭建青年创业、产业孵化、商业社交、公寓租赁相结合的复合型创业生态园区,提供低成本创业空间以及便利化投资融资、资源对接和生活配套服务,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一体化的青年创业孵化品牌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商务局)
27.提供“梯度化”产业空间。鼓励有条件的运营单位为创业园区、孵化载体内的企业提供匹配的小型共享仪器设备。支持创业园区、孵化载体开通全市仪器设备共享渠道,支撑企业开展技术研究。鼓励将旧工业区依法依规改造为微型制造空间,打造创客工坊。绘制全景式创客工坊地图,让创业人才一图速览全市创业资源分布,及时获取共享生产、场租补贴等优惠政策信息。对于具备孵化毕业条件的企业,提供“AI+空间”等服务,积极引导其后续对接实体生产经营空间及相应政策资源。(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
28.全力推动虚拟园区建设。构建以街道为重点的“市—区—街道—园区(商圈、社区)”全市一张网、四级互联互通的虚拟园区体系,整合全市各行业资源和企业服务资源,建设N个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虚拟园区,实现虚拟园区街道全覆盖。将市级平台的服务能力和资源导入各区、各街道平台,实现企业服务“上网”、零散经营主体“入园”,为包括位于实体园区外的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户提供强大便捷的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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