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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情况的反馈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征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145号》)要求,我委于2018年8月2日至20日在网站公开征集我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截至8月20日,共收到17家试点单位申报材料。经初步审核,
我委于8月28日将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15家符合申报条件的试点单位报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报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