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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部门预算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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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责任。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控制目标及调控政策;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协调推进。承担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统筹产业发展政策与产业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相关专项规划、产业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意见;规划培育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日常监督工作。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和全市区域均衡战略、规划和综合政策;协调推进与省、市和港澳台等区域合作;组织协调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承担《珠三角规划纲要》政策研究、规划拟定工作。组织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按权限负责各类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管理。拟订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衔接平衡;负责人口政策。拟订能源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能源监测预警机制,承担保障能源安全的责任;研究制定碳排放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监管工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负责定价政策,监测和分析价格水平,指定我市价格调控目标和对策措施。


  二、机构编制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系统共设17个处(办),下属单位4家,行政编制135名,事业编制61名,雇员编制36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和委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


  第二部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及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定的工资福利标准据实编报。


  2.公用经费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及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定额标准据实编报。


  3.项目经费根据单位主要职能情况及事业发展目标测算编报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反对奢侈浪费。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以更大的魄力和决心全面深化改革,认真做好规划计划、产业升级、投资增长、物价调控、节能减排、社会建设、区域发展等各项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努力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完成2014年规划计划制定落实,继续组织做好“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分析评价“十二五”规划实施效果。做好“十三五”规划前期准备工作。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开展重大项目稽察。着力加强交通、水务、教育、卫生领域综合统筹,大力推进我市战略性通道及枢纽项目建设,推进国内知名医科大学来我市合作办医,加快医院建设。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模式,完善以社康中心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增加普通高等中学学位,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着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开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促进新一代信息网络、云计算、生物等重点产业集聚发展。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落实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健全总部企业引进支持和服务体系,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合理稳定增长,优化政府投资投向,科学安排新开工项目,加大前期项目储备力度,强化规划计划衔接。落实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3-2015年)加快提升原特区外城市建设软硬件水平,推动原特区内外协调发展。积极争取并推动落实撤销原特区管理线。积极推进深莞惠一体化,加大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合作力度。着力统筹社会民生建设,加快市老人综合活动中心、社会福利院等民生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价格调控政策,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努力保持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着力深化节能低碳发展,加开开放性碳交易市场建设,不断丰富交易品种。出台深圳国际低碳城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引进一批符合低碳标准的龙头企业入驻。出台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和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目录,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落实《深圳市建设国家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城市总体实施方案(2013-2015)》,协调推进有关试点项目加快启动建设,研究完善有关配套政策。


  二、关于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收支总预算7,079万元,比2013年减少107万元。


  三、关于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收入预算7,079万元,比2013年收入预算减少107万元,下降1.5% 。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645万元,比2013年增加28万元,增长0.4%;事业收入 200万元,与2013年持平;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34万元,比2013年减少135万元,下降36.6%。2014年总收入比上年减少1.5%的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缩“三公”及一般性支出。


  四、关于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支出预算7,079万元,比2013年减少107万元,下降1.5%。主要支出情况为:


  ⒈一般公共服务(类)6,351万元,其中:发展改革事务(款),2014年支出预算为6,351万元,比2013年减少141万元,下降2.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缩“三公”及一般性支出。


  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7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4年支出预算数为240万元,比2013年增加16万元,增长7.1%;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14年支出预算为35万元,比2013年增加14万元,增长66.7%。增加的主要原因:1.离退休人员增加。2.聘用制公务员增加。


  ⒊医疗卫生(类)81万元,其中:医疗保障(款),2014年支出预算为81万元,比2013年减少7万元,下降8%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⒋住房保障支出(类)372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2014年支出预算为372万元,比2013年增加11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关于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6,645万元,占2014年收入总计的93.9%。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3年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1.增加信息系统维护经费;2.增加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成本监审与调查经费。


  2.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89.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4.1%;医疗卫生支出占1.2%;住房保障支出占5.6 %。


  3.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情况。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6,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万元,占比57.2%;项目支出2,843万元,占比42.8%。


  六、关于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主要项目安排情况(详细内容请看附件4)


  七、关于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政府采购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从2014年起,政府采购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4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共计37万元,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22万元,指标剩余15万元,剩余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 ,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问题,上述情况导致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具体项目预算与2013年相比整体有所下降。


  第三部分 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四、关于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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