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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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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市发展改革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责任。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协调推进。统筹产业发展政策与产业规划。规划培育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日常监督工作。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和全市区域均衡战略、规划和综合政策;组织协调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组织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按权限负责各类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管理。拟订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人口政策。拟订能源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碳排放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监管工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负责定价政策,监测和分析价格水平,指定我市价格调控目标和对策措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系统包括市发展改革委本级、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系统总编制数235人,实有人数181人;离休5人,退休36人。具体如下:

  1.市发展改革委本级编制数174人,实有人数137人;离休5人,退休3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4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2.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中心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

  3.市价格认证中心编制数26人,实有人数18人;退休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6辆,包括定编车辆12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4.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编制25人,实有人数1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4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5.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不配编制。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发展改革委系统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着力谋划重大发展战略,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能力。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深入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加快推进特区一体化。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持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持续加强低碳节能工作,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二部分 市发展改革委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市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收入8,542.11万元,比2014年增加1,463.04万元,增长20.7%,其中:财政预算拨款7,845.61万元、事业收入22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76.50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市发展改革委本级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增加车改补贴收入;2.增加深圳通用机场规划工作;3. 增加重点区域发展协同工作;4.增加碳排放交易相关工作; 5. 按照工会法提取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增加; 6.价格认证中心新增公车改革车辆拍卖保留价价格认证工作。7.价格认证中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增加。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市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支出8,542.11万元,比2014年增加1,463.04万元,增长20.7%。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市发展改革委本级6,747.20万元、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265.59万元、市价格认证中心1,529.32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2,689.73万元、公用支出1,02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0.31万元、项目支出4,087.12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增加深圳通用机场规划等方面支出;2. 增加重点区域发展协同工作的支出;3.增加碳排放交易相关支出;4.价格认证中心新增公车改革车辆拍卖保留价价格认证工作方面的支出。5.价格认证中心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罚没物资拍卖保留价价格认证等业务增大。

  第三部分 市发展改革委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市发展改革委本级

  市发展改革委本级预算6,747.2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44.86万元、公用支出81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6.97万元、项目支出2877.69万元。

  (一)人员支出2,444.8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和社保支出。

  (二)公用支出817.6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市发展改革委在市民中心办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管理,2015年部门预算中不含相关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6.9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2,877.69万元,具体包括: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业务581.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碳排放核查,碳排放交易推广工作,碳排放交易系统运行维护,碳排放交易研究,碳排放交易律师服务等。

  2.统筹协调深圳国际低碳城规划建设业务191.46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国际低碳城规划建设工作,全国低碳日宣传推广工作。

  3.物价管理106.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收费年审业务,价格听证,价格风险评估,价格政策宣传,价格管理业务培训,价格政策研究等。

  4.发展规划业务353.70万元,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作,深圳市通用航空发展总体规划,深圳通用机场空域规划研究和起降点选址研究,深圳市南头直升机机场土地利用研究,深圳通用机场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模式研究,深圳通用航空先行先试政策研究等。

  5.国民经济分析与计划编制业务102.50万元,主要用于国民经济动员演练,国民经济研究。

  6.经济体制改革21.00万元。

  7.区域经济发展业务142.20万元,主要用于特区一体化工作,珠三角规划纲要组织落实工作,重点区域发展协同等工作。

  8.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与实施57.56万元,主要用于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工作,人口管理业务,重要物质储备业务等。

  9.重大项目管理和项目稽察业务385.1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评审、检查、验收工作,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检查、验收工作,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总部经济工作等。

  10.发展改革综合管理业务493.19万元,主要用于《循环经济杂志》编印工作,业务培训、调研,人口户籍系统、纵向网、经动系统等信息系统维护支出,高交会等展览和会议支出,以及办公设备政府采购等。

  11.创新能力建设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业务185.46万元,主要用于高技术领域重大项目发展规划与扶持政策落实,高新技术重大项目招商工作。

  12.政府投资管理业务25.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研究。

  13. 严控类项目81.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14. 预算准备金151.52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上级部门决定的有关新增支出事项和部门年度预算之外的不可预见事项开支。

  二、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预算265.6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50.58万元、公用支出5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8万元、项目支出47.50万元。

  (一)人员支出150.5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4.5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

  (四)项目支出47.5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政策研究、经济转型研究、低碳发展研究。

  三、市价格认证中心

  市价格认证中心预算1,529.3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4.29万元、公用支出15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36万元、项目支出1,161.94万元。

  (一)人员支出94.29万元,主要包括全额拨款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52.7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3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1,161.94万元。具体包括物价管理1,161.94万元,主要用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价格监测业务、成本监审业务、价格成本调查业务、行政事业收费年审业务、罚没物资拍卖保留价价格认证业务及公车改革车辆拍卖保留价价格认证业务。

  第四部分 市发展改革委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5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部分共计330.40万元,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209.67万元。指标剩余120.73万元。剩余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问题。

  第五部分 市发展改革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发展改革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委本级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22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50.8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76.42万元,比2014年减少0.89万元。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60.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60.8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49.97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第六部分 市发展改革委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为基建款保障,两中心的经费未编入2015年部门预算中。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范围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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