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部企业服务事项系统上线运行及总部企业核定申报功能开放的通知 政策咨询
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总部企业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简化申报程序,提升受理审批效率,我委结合《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新规定要求,对深圳市总部企业服务事项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经测试,该系统已具备上线运行条件,目前已开放总部企业核定申报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方式
直接访问: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2000进入“立即办理”。
二、办理时间和申报指南
总部企业的核定申报为常年工作日受理,无截止时间。通过上述方式进入“总部企业服务事项”系统后,即可查看相关办事流程和申报指南内容。
三、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企业按申报系统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关于《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解读内容可访问市发改委官方网站(https://fgw.sz.gov.cn/)的“政策解读”栏目获取更多信息。
(三)关于总部企业资格复查及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计划于每年4-6月集中开展,我委将另行发布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四)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需要改善之处,欢迎通过电子邮件向我们反馈意见和建议。
(政策咨询邮箱:fzgh@sz.gov.cn 咨询电话88127414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127731、88127037)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