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发展报告(2021)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公告
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为系统介绍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2021年建设成果,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思考深圳未来发展方向,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发展报告(2021)有关课题的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发展报告(2021)。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具备良好的国际视野,有一定的发展报告编制经验,合作出版社比较权威。
4.发展报告应具有时效性、可读性和前瞻性,体系合理、内容详实、亮点突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序言、总论篇、五大率先篇、先行示范篇、国际对标篇五个部分,汇集年度标志性事件、突破性改革、阶段性成果,生动展现2021年度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成效。
5.课题成果为公开出版发行的《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发展报告(2021)》,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课题服务期限为6个月,课题研究经费不超过90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提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下午5: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7205、88125843(窗口电话)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