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局新录用公务员提供材料清单
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人员信息登记表(双面打印,手填,交原件)
二、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手填,盖章,交原件)
三、 其他资料
(一)录用应届毕业生
1、《毕业生推荐表》(原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毕分办或学生处公章)和《毕业生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国外学位证书须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2、凡怀孕或已生育二孩(含)以上的须提交《调动人员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原件)(经我市计生局审核后提供);
3、深圳生源的市外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户口已迁往毕业院校,须提交原户口底册复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盖公章或原派出所开具证明(原件);
4、与职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录用市内社会人员
1、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验原件),非全日制的须附验证证明(提交复印件,验原件),国外学位证书须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2、与职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