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1〕2700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于2012年组织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备齐新兴产业基金组建方案(一式五份),并于2011年1月16日前报送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西大厅31—32号)。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2107044
附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668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1〕2700号)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