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91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于近期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并于2012年3月9日前报送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大厅31-32号,五份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的备案材料和一个电子光盘)。
咨询电话:82107154 82001255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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