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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实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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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3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各项优惠政策。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通知》相关规定,从201241日起,各游览参观点要按照《通知》要求对青少年实行门票优惠。

  二、继续加强游览参观点明码标价管理。要求各游览参观点在显著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各项票价优惠政策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明码标价、不执行票价优惠政策规定、擅自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3号)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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