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九窝受纳场二期余泥渣土受纳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深发改函〔2012〕1367号
市城管局:
《关于尽快推进部九窝受纳场二期市场化运营收费定价工作的函》(深城管函〔2012〕506号)收悉。根据《关于加快我市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2年25号)精神,经成本监审等定价程序,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部九窝受纳场二期余泥渣土受纳费标准为6元/吨。余泥渣土受纳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纳费用直接进入财政专户。
二、余泥渣土受纳场运营招标价格未列入政府定价目录,请你局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三、请你局向缴费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督促收费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专此复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邱名训,电话:8210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