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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9-10
人工智能朗读:

深发改函〔20121400

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申请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续期相关事项的函》(深建交〔201224号)收悉。经请示省物价局,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按《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深价管函〔200941号)规定执行。

  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统一调整为由招标人缴交。

  三、请你中心向缴费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专此复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联系人:邱名训,电话:8210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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