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第五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局(新区发展财政局),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第五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4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发展改革局(新区发展财政局)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第五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
二、有关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于2013年2月20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民中心C4043室)。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2年12月27日
(联系人:曹洋、沙敏,电话:82107419、8210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