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重点低碳技术的通知
深发改函[2013]219号
各区发展改革局(新区发展财政局),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重点低碳技术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发展改革局(新区发展财政局)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申报低碳技术。
二、请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国家重点低碳技术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加盖公章,并另附一份光盘电子版),于2013年3月1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民中心C3082室)。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82101674)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重点低碳技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