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专项、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实施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920号、发改办高技〔2013〕504号)有关要求,国家四部委拟于近期组织实施2014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专项、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附件要求,预先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方式、时间待国家正式通知发布后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的预通知》(供参考,以正式文件为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8210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