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国家2014年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加快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发展和产业化,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于近期组织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附件要求,预先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方式、时间待国家正式通知发布后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预通知》(供参考,以正式文件为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22日
(咨询电话:82001107,82107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