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58号,见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各地可组织符合条件的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进行申报。
为做好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请符合条件的深圳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及时申报,我委将按照相关要求审核上报。
一、申报时间:7月31日下午5:30前。
二、申报地点:市发展改革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3-4号,电话:82105842,82105843)。
三、申报材料:
1、关于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请示;
2、2014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请表;
3、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
以上申报材料中,材料1需简要陈述已有市级创新平台获批情况、目前取得成效和下一步提升计划,并提出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请求;材料2、3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其中材料3的相关附件包括法人注册文件、市级创新平台批复文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项目核准/备案通知、自有资金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创新平台所取得的相关成果证明等。各材料需合并报送电子光盘一份,纸质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1、2各报送一式两份,材料3装订成册报送一式八份(咨询电话:82001107,82001439)。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58号)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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