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18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符合《通知》规定的技术范围及要求的节能技术提供单位认真编制《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于2014年8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委(纸质材料3套,电子光盘1套),我委将遴选之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专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1818号)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4年8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沙敏,8210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