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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2600号,简称“《通知》”),为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测试、车辆系统集成、列车通信与运行控制、系统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等重点环节的技术支撑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模板详见《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www.gov.cn/ziliao/flfg/2007-08/01/content_703403.htm),并备齐有关材料(两份资金申请报告和盖章扫描版光盘),于2015年1月16日下班前报送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西大厅3-4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4年11月13日
(咨询电话:82107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