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2015-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深圳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规划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告,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深圳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2015-2020年)
规划范围:本次集中供热规划所涵盖的范围为深圳市各功能组团内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同时也兼顾供热范围内其它零散用热需求,以最大限度满足深圳有关企业用热需求。
规划概况: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关于推进我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为有序推进深圳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进一步规范供热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能源供应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开展了《深圳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提出:综合考虑热电联产与热网技术的发展、深圳有关实际,拟规划布局以下10个集中供热片区:光明-宝安西北片区、观澜-龙华片区、平湖-布吉片区、石岩片区、龙岗-龙城片区、坪地低碳城片区、坪山东部片区、坪山中西部片区、坝光片区、前海-南山-宝安西南片区,在集中供热片区规划建设以天然气冷热电联供为主的集中供热热源、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启动环评工作(规划资料、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等资料的收集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公众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报告书内部审核;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本规划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分析规划的环境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关注本规划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的居民、单位及公众,可针对目前该规划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规划的了解、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该规划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5-82101178
电子信箱:huangshihuan@126.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三路市民中心C4043房
环评机构: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5-25983724 电子邮箱:22882860@qq.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红桂一街50号环保大院3栋104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