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储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市)进一步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储备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明确的各项工作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备选项目报送我委遴选汇总。
专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储备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