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6年第19号公告《2016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3年第4号)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制定并颁布2016年第19公告《2016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有效组织我市农产品进口关税最终用户的关税配额再分配事宜,现将《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公告》正文详见附件。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