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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7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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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境内外资银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7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6〕2830号,以下简称《通知》),在深圳注册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主报告行注册在深圳的外国银行分行、未设主报告行的外国银行分行申请2017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须经我委初审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申报需求的外资银行按《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7年2月6日(星期一)前报送我委(一式三份,并附上光盘)。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7年1月10日

  (联系人:张俊楠,许月梅  联系电话:88127382,8812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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