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技术改造重大专项的通知
技术改造专项是指用于促进产业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用于关键技术的产业化或工程化、购置仪器设备、改善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国产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示范应用,及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等。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我委会同市经信委组织开展2017年技术改造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必须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具体方向和参数要求。
2、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核准或备案。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
4、项目所采用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5、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等要求。
6、项目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法律法规。
重点支持领域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 智能化改造工程
1、基于自主品牌装备(系统)的智能化示范工厂项目。
2、动力电池生产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二)关键新材料发展工程
1、先进有机材料发展工程:重点支持高性能氟树脂及单体、聚酰亚胺、聚苯硫醚等高性能树脂领域;光片及配套膜材料:支持TFT-LCD用偏光片和配套醋酸纤维素膜、聚乙烯醇膜及锂电池软包装膜等功能性膜材料等;支持高比能量硅碳负极、新型电解质等新一代锂电池用特种化学品。
2、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发展工程:重点支持结构功能一体化墙体和屋面生产系统、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等结构功能一体化绿色建材;支持信息显示超薄玻璃基板等。
3、先进复合材料发展工程:重点支持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等新型动力锂电三元正极材料等。
4、前沿材料发展工程:重点支持3D打印材料及装备;开发高品质石墨烯及石墨烯改性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及石墨烯基绿色功能涂料、石墨烯基钛酸锂材料等石墨烯基产品。
三、提交方式
申报单位须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于2017年9月6日前将报告(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封面和骑缝盖章,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我委或经信委(任选一单位提交,无需重复提交)。
咨询电话及提交地址:
发改委 0755-88127097(市民中心C3109室)
经信委 0755-88101083(市民中心C1070室)
特此通知。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