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拟于“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于2018年6月22日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在线申报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guide?code=90000600169396609313440300,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88127540,88120546。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