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9号公告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3年第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颁布2019年第9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详见附件1),制定了2020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为有效组织我市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现将《公告》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申请材料齐备、整洁,装订成册);
2.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纸质版4份;
3.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材料电子版1份
(光盘刻录)。
二、为提高申报效率,做好申报企业的服务工作,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提交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市民中心C3069室)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将申请材料送市发展改革委秘书处(市民中心C3078室)收文。如有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0755-88127382。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模板)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