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评选推荐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宝安区发展改革局、龙岗区发展改革局,各粮食企业:
现将《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评选推荐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粮人〔2019〕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于10月24日前将符合评选条件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材料报送至我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邮箱lswzcb@fgw.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评选推荐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郑淑蕾,联系电话:88127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