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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电能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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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电能质量管理,提升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水平,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更好满足电力用户电能质量需求,支撑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根据《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法规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起草了《深圳市电能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政府行政决策行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召开《深圳市电能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深圳市电能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14:30-17:00。

  三、听证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9名。深圳市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产生。

  五、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名单确定后,将向社会公告其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请完整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件),并于2026年9月26日18:00点前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直接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三楼3118。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电能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sznyxx@fgw.sz.gov.cn。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电能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七、其他

  (一)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必须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二)我委将通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将《听证会通知书》及规划文稿等有关材料送达各听证参加人。

  (三)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听证会延期或无法举行,将按规定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并发布延期或取消听证会公告。

  (四)请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五)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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