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促进“投资于人”项目谋划预研公开招标的公告
为落实党中央“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部署,以项目为支撑充分释放人力资本价值,促进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深圳市促进“投资于人”项目谋划预研的研究单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项目
深圳市促进“投资于人”项目谋划预研。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二)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项目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项目研究应具有前瞻性,面向未来、视野开阔,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
(五)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项目研究经费上限77.8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17: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5842(收件咨询)、88127315(业务咨询)。
附件:深圳市促进“投资于人”项目谋划预研招标书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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