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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来源: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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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深圳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1201064)和深圳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SZCG2021201697)合同名称等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1201064)和深圳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SZCG2021201697)

合同金额(万元):28940.5

中标供应商:深圳盛宝联合谷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稼贾福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泰粮油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泰米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彤鑫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米米业有限公司、华润五丰米业(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胜晖米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鹏润米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龙洋兴粮油供应有限公司、深圳市联益米业有限公司、深圳中正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

变更内容描述:

1.承储总量变更。根据深圳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1201064)和深圳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SZCG2021201697)中标结果,共12家承储企业中标39万吨地方补充储备粮任务。现因实际工作需要,自2025年1月1日起,承储总量由39万吨变更为30万吨,相应地承储企业由12家变更为10家。

2.储备粮名称变更。按照《深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级储备粮分为责任储备和补充储备。39万吨地方补充储备粮是在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储备任务基础上,按照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行增储部分。2023年12月底,省政府重新下达我市储备任务。39万吨补充储备粮自服务期满后转为责任储备粮。根据以上实际情况,自2025年1月1日起,合同标题及文本中“补充储备粮”表述变更为“市级储备粮”。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因为实际工作需要。

2.省政府最新下达我市储备任务。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

联系电话:88125723    传真:88101234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8393858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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