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23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对于《深圳市2023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主动引导不足的问题。一是前瞻研判国内外产业集群发展趋势,针对我市已形成的优势和短板弱项,完善提升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安全节能环保等我委牵头的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六个一”工作体系报市政府审定。二是加强政策扶持方向与顶层规划设计的衔接力度,如生物医药领域,2024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充分结合我市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领域的先发优势,重点瞄准核酸药物、微生物药物、高端影像设备、手术机器人等多领域交叉、有机会实现弯道超车的领域进行扶持。
(二)针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的问题。积极对接人民法院和项目公司破产管理人,采取法律手段开展资金追缴工作,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中涉及的应收未收资金均已通过申报债权或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进行追缴。
(三)针对绩效评估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出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明确要求采用分阶段资助方式的项目,在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或中期款下达前须开展中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步资金拨付重要依据。按照工作计划,已全面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及时做好项目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