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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价格认定与监测中心关于增设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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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21]2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增设“深圳市大森林鲜生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大鹏店”为广东省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及时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5-82838217。

  深圳市价格认定与监测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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