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23年7月19日至8月18日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在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99891247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1008号邮政信箱,邮编518035,信封上注明“市委第一巡察组收”;在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市民中心C区三楼西侧)、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大中华东座裙楼7楼)、市价格认定与监测中心(本元大厦20楼B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A座1楼)、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公交大厦13楼)各设置1个“市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