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2年)》获专家组论证通过
2009年9月24日,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深圳市组织《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2年)》专家论证会及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研讨会,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许勤常务副市长以及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专家组考察了比亚迪、五洲龙公司等新能源汽车研发企业和充电场站。市发展改革委吴德林副主任向四部委领导及专家组汇报了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专家组认为深圳市试点工作任务明确,试点实施组织保障措施得力,试点推广结合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技术研发优势,并在车辆基础设施规划和运营模式方面有创新,提出了较明确的配套政策,方案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符合论证要求。建议四部委尽快批复。
文/陈广文(重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