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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荣获全省2014年度考核并列第一名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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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报了2014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获得了满分的优异成绩,在21个地级以上市中与广州、惠州、珠海等市并列第一。自2012年以来,我市通过“建制度、搭平台、重奖惩、推市场、促联动、广宣传”等重点举措,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考核成绩已连续三年位列全省首位。今年,我市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的精神,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惩防并举,更加注重法制先行、增强实效,印发了《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了12个专责小组及各区(新区、前海)等分工负责的59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夯实“层层落实,分级推进”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以下重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一系列信用领域专项制度,重点推进会计从业人员、事业单位、水务建设、物业管理、环卫、环保等领域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施。二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围绕政府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以市电子政务资源为支撑,以构建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和统一技术标准规范为基础,加快整合社会成员公共信用信息。三是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重点开展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研究,试点建立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引导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探索推进公务员、会计、医务人员等九类重点涉信人群信用监管。四是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支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创新发展,提升信息加工和产品创新水平,开发个性化信用服务产品,增强市场服务能力。五是开展全方位诚信文化宣传,依托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举办各类诚信文化主题培训讲座,积极推进诚信典型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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