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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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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各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回应市民信息公开申请,认真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聚焦规划计划编制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管理、产业创新发展、社会事业统筹、重点领域改革、绿色低碳发展等“六大板块”,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

  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优势,2017年我委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1023条。其中:组织机构29条、规章82条、规范性文件14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53条、行政执法类信息0条、办事指南类信息4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条、其他信息884条。

  为方便移动终端用户获取我委主动公开信息,我委及时组织开发手机版网站APP和微信公众号,内容取自门户网站更新频率较高的栏目。并与委门户网站保持同步更新,公众可通过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了解我委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动态,项目申报单位可在手机端随时查询其申请业务的办理进度。

  (二)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

  2017年,我委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深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发改规〔2017〕1号)等信息,公众可通过2017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查阅有关内容。

  (三)通过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工作。2017年,我委积极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广东分社)、广东人民广播电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采访(或为其提供采访素材),内容涉及粤港澳大湾区、人口服务管理、部分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等领域,其中部分内容被众多主流媒体解读、转载。

  2017年我委承办了由市政府主办的第四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2017年6月6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市民中心B区1039室)举行第四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新闻发布会(详见http://www.sz.gov.cn/cn/xxgk/xwfyr/wqhg/2016060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人(法人)可通过书面或网络等方式向我委提出公开申请,我委及时在深圳政府在线、委门户网站上公开所有依申请公开渠道,其中网络渠道入口为https://ysqgk.gd.gov.cn/755528/choice。2017年,我委总收到80宗申请(网上申请49宗、信函申请30宗),74宗来自公民,5宗来自法人,内容涉及项目审批、资金扶持、价格及收费管理等领域。对收到的所有申请,我委均按规定认真办理:14宗同意公开,10宗因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对于不属于本委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及时向申请人作解释说明。

  2017年,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宗数为零。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收到0宗行政复议,均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1宗: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宗,其他纠错0宗。

  五、主要经验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确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及时按要求制定(或修订)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新闻宣传工作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社会监督评议、保密审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有据可依。同时为配合制度实施,我委尽可能借助信息化手段去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一是充分利用全市统一建设的申请入口,二是优化内部办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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