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与工作举措。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拓展公开维度、丰富公开内容、优化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着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委持续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渠道矩阵,以门户网站作为核心枢纽,全年累计高效公开3590条信息,其中信息公开目录更新988条(包含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划计划、政务服务、数据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网站年度报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其他栏目信息2601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96条,深圳发改微博主动公开信息788条,实时同步官网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高频更新栏目,保障公众便捷获取最新资讯。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推动政策落地生根。聚焦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综合运用文字、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方式开展精准解读,全年累计发布图文解读10期、视频47个、新闻发布会7场,全方位、多角度阐释政策出台背景、核心要义与预期成效,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理解度,助力公众准确把握政策导向,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惠及民生。三是提升互动交流质效。深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上线“我要提诉求”功能,深圳民营企业可结合实际需求,通过平台便捷发布产品和服务信息,精准对接合作商机,提升供需匹配效率,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效,持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全年共收到163宗公开申请(包含申请人主动撤销44宗),上年结转6宗,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9宗。对收到的所有申请,我委按规定认真办理,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与去年相比减少12.89%。二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25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3宗,结果维持2宗,尚未审结1宗。行政诉讼1宗,结果维持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加强公文源头文件属性认定,落实《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对网站、微信、微博拟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审查。二是严格落实审核流程。拟公开信息须经信息产生处(办)经办人、负责人审查、分管委领导审批同意,秘书处(保密室)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复核,经四层保密审查通过后,由秘书处负责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全流程电子审核留痕,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四)监督保障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依法公开。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督办机制,高质量完成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培训。以我委“发改讲堂”为契机,邀请法律专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部分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与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对“十五五”、营商环境等重要政策,采用图文、视频、动漫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解读,丰富政策解读的多样性与趣味性,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和群众;二是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拓宽惠企信息覆盖维度,依托专题聚合模式集中梳理展示各类惠企政策举措,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