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1.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我委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1307条信息,信息公开目录更新491条(包含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划计划、政务服务、数据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网站年度报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其他栏目信息816条。
2.通过移动端借助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我委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293条,深圳发改微博主动公开信息167条。移动端自动同步网站更新频率较高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信息,公众可通过手机和微信公众号了解我委最新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服务热线及办事服务信息。
3.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
我委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储备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电子版主动公开类规范性文件公众可通过我委网站、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政府公报栏目获取,纸质版主动公开类规范性文件可通过2023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查阅有关内容。
4.通过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我委全年共参与6次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2023年4月23日(星期日)14:0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光明科学城论坛·202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郭子平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16: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2023深圳国际高性能医疗器械展),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秦世杰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
2023年6月5日(星期一)15:0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2023国际数字能源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巡视员余璟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
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17: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2023年可持续建筑环境亚太地区会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余璟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
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16: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莫鹏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
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15:0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圳全球招商大会主题),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秦世杰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申请人(法人)通过书面或网络等方式向我委提出公开申请,我委及时在深圳政府在线、委门户网站上公开所有依申请公开渠道,网络渠道入口为:https://ysqgk.gd.gov.cn/755528/choice。
我委全年共收到563宗公开申请(包含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34宗),上年结转9宗,其中550宗来自自然人,11宗来自企业,1宗来自社会公益组织,1宗来自其他组织。对收到的所有申请,我委按规定认真办理,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19宗予以公开,14宗同意部分公开,1宗不予公开,181 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宗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308宗信访举报类,7宗重复申请,2宗结转下年度办理,其他39宗(包含申请人主动撤销34宗)。与去年相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增长502%,主要原因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进行信访及多人申请同一个本机关未制作或未获取信息较多。对于不属于本委工作职能范围和本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及时向申请人作解释说明。期间,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宗,结果维持1宗。
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宗数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加强公文源头文件属性认定,并严格落实我委《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对我委网站、微信、微博拟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审查。拟公开信息需经信息产生的处(办)经办人、负责人审查、分管委领导审批同意,秘书处(保密室)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复核,经四层保密审查通过后,由秘书处负责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全流程电子审核留痕,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四)监督保障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依法公开。二是构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机制,以工单督落实,扎实推进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以发改大讲堂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交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总结反思,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机构职能解读深度不够、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加强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提升和改进。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扎实有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以政策问答、政策咨询等更加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政策文件及机构职能解读,进一步提高解读的质量和深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做好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