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2013年,面对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结构调整难度加大和转型升级更加迫切等多重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创造“深圳质量”,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创新工作机制,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攻坚克难,2013年工作成绩来之不易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2013年,我委作为许勤市长挂点的全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单位,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市委实践办、第四督导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活动主题,以反对“四风”为重点,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全面树立发改新风。 一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触及灵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是基础,是首要任务。我委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积极推进“体验式”学习,认真落实“考学”活动,组织党组中心组、委务会议、专家讲座等集中学习培训,开展“讲学”、“考学”活动,真正达到“触及灵魂,提升思想境界”的效果。同时,按照纵向交流和横向收集的思路,面向平行机关和基层单位发放问卷,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动真碰硬。查摆问题是教育实践活动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核心在于开一次高质量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一把手带头听意见、订方案、找谈心做足做实准备工作;会上班子成员对照自身“四风”问题,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方面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相互提出批评意见,真正做到了自我批评有深度、相互批评有重点,实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良好效果。许勤市长全程参加了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会议的效果给予高度评价。 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立行立改。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是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试金石,全委按照对准焦距、找准穴位,责任到人、明确进度的原则,积极推进“改革社会投资核准备案制度,释放社会投资活力”重点工作项目。修订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及配套文件,减少审批范围,加大向市场、社会放权力度,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有效释放内需潜力。 (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得到加强。 更加注重从规划计划制定到落实的转变,一方面密切跟踪规划计划制定的工作任务、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狠抓落实,另一方面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提高规划计划的可行性,确保规划计划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十二五”中期评估工作。会同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实施情况对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进度进行适度调整。充分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形成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市政府将全年经济增长目标调整的决策部署,在年初制定计划的基础上, 以坚持质量效益为前提,提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加强月度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基于全球TOP30城市比较的深圳经济发展研究》、《深圳市物业管理政策研究》等一批高质量研究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牵头开展珠三角规划纲要“四年大发展”指标考核工作,制定迎考方案,狠抓指标落实,在省总结验收中获得优秀。编制“九年大跨越”行动计划,明确实现“九年大跨越”的主要任务和考核指标,并逐级分解、逐项落实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建立动态分类考核机制,强化督办督查。 (三)固定资产投资目标顺利完成。 2013年,在政府投资规模大幅缩减的情况下,全力组织实施,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计划制定远近结合。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报告》,制定《加快推进全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运用网络申报和编制信息系统编制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重大项目计划,全面提升计划编制效率和质量。 二是资金保障民生优先。加快推动社会建设和民生领域重点项目,优先安排资金,盘活历年教育沉淀结余资金,及时调整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计划,重点面向民生领域。 三是协调服务不断加强。健全重点投资项目分级协调制度,建立统一的协调信息平台,实现重大项目“网上协调”。提高服务水平,创新评审方法,采用提前介入和自评、函评方式,大幅压缩评审时限,提高评审效率。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力度,重新修订《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加快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协察工作机制、竣工验收机制和后评价机制,对水务、卫生、轨道交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20多个项目开展稽察。 (四)投融资平台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我市投融资平台自运作以来,有效缓解了政府投资需求与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但在重大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项目实践中也出现了融资压力大、融资方式主要依靠土地资源、资源配置不匹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委从融资计划制定、资源配置、项目匹配等方面入手,有力保障投融资平台在规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是科学制定融资计划。全面梳理特区建发、深投控、地铁集团等三大国企融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拨付、项目进展的详细情况,制订实施《深圳市2013年融资项目指导性计划》,并按季度定期梳理分析项目投融资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合理把握资源配置节奏。按照“总量平衡、留有余地,时序配备、适度超前”的原则,完成向特区建发出让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留仙洞总部基地1街坊等项目用地以及横岗车辆段、深湾站上盖物业、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三块用地作价出资地铁集团相关工作。 三是不断完善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针对我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资金需求巨大、融资成本较高的问题,梳理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资金需求,结合市规划国土委、地铁集团等相关单位意见,重点对轨道交通二期项目资本金缺口和三期项目资本金提出融资解决方案建议。 四是注重防范风险。针对外环高速投资巨大、财务效益较差的情况,我委牵头对项目投融资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和测算,并着重从减轻市财政和市属投融资平台筹资压力、降低项目经营风险方面提出投融资框架方案并获市政府批准。 (五)产业转型升级确立新优势。 为确立下一轮产业转型升级新优势,在继续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着眼长远,积极规划培育未来产业,形成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梯次递进、有序发展的局面。 一是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下一代信息网络、生物基因、高端生物、医学生物工程等领域开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按照“并行实施、循环滚动”方式,牵头组织实施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不断完善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申报系统、月报系统、两库两系统等,以信息化手段主导评审工作。基地集聚区建设发展扎实推进,全面评估基地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形成2012年和“十二五”中期基地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等专题报告,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积极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编制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 二是积极谋划未来产业。完成生命健康产业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发展生命信息、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养生保健、健身休闲等六大重点发展领域和建设全球重要生命健康产业基地的发展目标。完成《深圳国际生物谷总体发展规划(2013-2020年)》编制工作,提出了“大科学、大数据、大产业、大健康”的发展思路以及生命信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等六大重点发展领域,该规划获得市政府批准并印发实施。 三是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启动编制2014-2015年实施方案。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编制未来信息网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力争以深圳为主承担建设未来网络基础设施。 四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版)》,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投资方向。前海产业准入目录获批通过,明确前海产业发展导向。大力推动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华星光电项目一期和二期项目建设,推动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合资项目正式投产。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完成拟享受总部经济政策扶持企业的初步审核工作,研究提出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六)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以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为突破口,着力解决民生难点问题,深入推进特区一体化进程,加强价格调控力度,为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夯实社会基础。 一是社会事业统筹能力不断提升。制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我市未来三年在文教卫体等九大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和工作安排。落实“建设幸福广东指标体系”评价工作方案,积极完成2012年度全市各区“建设幸福广东”工作情况评价工作。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编制工作并获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 二是特区一体化进程深入推进。编制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新三年实施计划,提出实施重点,创新机制,力争实现原特区外地区“五年根本改观”的阶段性目标。会同各重点区域责任主体等单位编制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实施意见,按照一区一策的思路,分别规划重点区域的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建立新的经济增长级。积极同国家、省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特区管理线处置问题。加快坪盐通道、坂银通道、东部过境高速连接线、南坪三期等特区外重大通道项目规划建设,推进茅洲河、坪山河,以及西部沿海水系等水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我市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污水管网投资事权划分,为加快原特区外污水管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重点解决民生难点问题。制订改善我市就医过于集中于大医院状况的工作方案,缓解各大医院医疗服务供需矛盾,制订完善深圳市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的工作方案,并获市政府批准实施,加快推进全市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探索社康中心业务用房“以租代购”新途径。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协调市急救中心、血液中心和医学信息中心合并建设,加快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牵头完成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财政成本测算工作,启动市人口管理“1+5”文件修订。 四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改革。制订《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的若干规定》并获市政府批转实施,确定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适用范围、举办条件、支持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医疗机构,扩大我市优质医疗资源的供给渠道。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参与制定出台《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改革,代表市政府履行办医职能的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正式挂牌运作。 五是价格调控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价格调控政策措施,积极稳价安民,实现了全年的价格调控目标。稳步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圆满完成了省里布置的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清费减负政策,较好地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有效加强成本监审力度,完成对城市供水、医院自制药剂等9项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七)低碳发展取得新突破。 坚持以市场化机制推动低碳发展,以国际合作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新路径,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是碳交易市场率先上线。完成碳交易市场顶层设计,提出建立多层次、开放性市场体系。完成600余家工业企业的碳排放量化核查报告,通过电子化配额分配系统平台公正、透明分配碳排放配额,为碳交易奠定坚实基础。完善碳交易市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6月18日,深圳市碳交易在七个试点省市中第一个正式启动,引起国内外巨大反响,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肯定。 二是国际低碳城建设快速推进。加快推动国际低碳城总体发展规划出台,研究制订国际低碳城产业准入目录、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15条主次干道和支路建设稳步推进,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投入使用,累计完成土地整备面积大幅增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维示泰克(3D打印)、太空科技南方中心、中美低碳建筑与社区创新实验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正式落户。成功举办首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取得丰富成果。 三是循环经济加快发展。获批成为国家第一批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城市,制订实施我市“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方案,牵头编制《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深圳市货运行业推广液化天然气汽车专项行动方案》、《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大力协调发展天然气冷热电联供、分布式能源、西气东输LNG调峰站、迭福LNG接收站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加强全市天然气资源利用统筹。 二、再接再厉,扎实做好2014年各项工作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发展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以更大的魄力和决心全面深化改革,认真做好规划计划、产业升级、投资增长、物价调控、节能减排、社会建设、区域发展等各项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努力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一)着力推动规划计划制定落实。 1.完成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投资计划、重大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要求、进度要求、责任单位和考核标准,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部门,以时限倒逼进度,以目标倒逼责任。 2.做好“十三五”规划的前期准备,重点围绕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空间布局、政策实施、规划调整建议等方面收集归纳基础素材。继续组织做好“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分析评价“十二五”规划实施效果。 3.围绕“九年大跨越”总体目标,加强各项工作任务的监督考核,完成考核指标的自评自查工作,督促各指标监测部门与省指标监测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我市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二)着力加快重点领域改革。 4.完成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制订,做好落实监督等后续工作,调整市区两级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组织开发市、区统一的核准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社会投资领域进一步开放、企业自主决策权进一步扩大。 5.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规定尽早公布出台,要求各项目单位按规定对重大项目开展公示,在可能引发群众不同意见、反映强烈、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收、环境影响等的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及评估工作,加快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三)着力加强交通、水务、教育、卫生领域综合统筹。 6.大力推进我市枢纽项目及战略性通道建设。开展深圳市通用航空发展总体规划及通用机场选址论证等工作,加快通用机场建设;推动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扩建工程突堤南端增加生产性工程;拓宽铜鼓航道一期及西部港区公共航道,抓好深中通道、外环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 7.推进特区交通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彩田路北延段、坂银通道、坪盐通道等,优化区域间主干道路网体系;改造月亮湾大道、横坪公路(坪地段)、坪西公路等重点片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周边的配套道路,改善交通配套条件;继续推进打通断头路和片区交通改善工程。 8.积极推进公交都市和智能交通建设。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场站建设运营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多种形式的场站开发建设模式,加快提升场站基础设施的规模和水平;根据《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确定的总体框架和近期建设内容,研究确定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的优先建设区域、时序、标准和资金安排,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使用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9.加强水务项目的统筹协调。按照分流域综合治理的思路,在已有规划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已建和在建项目的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和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科学确定拟建项目规模并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继续推进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着力解决城市局部内涝、地面坍塌等问题。 10.规范河流治理、防洪排涝等项目建设标准。完成深圳市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标准指引(试行)编制工作,明确河流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标准、强化截污方案的适用范围及生态补水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标准等,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控制项目规模和投资。 11.加快卫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引入若干所国内知名医科大学来我市合作办医,加快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住院综合楼、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等重点项目前期审核工作,推进新安医院、宝荷医院、新明医院、聚龙医院等项目建设,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 12.大力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模式,完善以社康中心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完善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的工作方案,有效提升社康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缓解我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3.积极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推进市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高级中学等普通高中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盐田高级中学、市第七高级中学、深圳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等项目建设进程;推进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一期校区项目建设、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等项目建设,促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 (四)着力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14.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编制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5年),明确目标要求、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对实施进度的监督检查。完成2013年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任务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5.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和创新机构建设,积极推进深圳国家基因库、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华大基因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年内新建100家以上各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级创新载体。 16.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支持物联网、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应用、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布局建设一批重大成果应用示范基地,打造主体功能突出、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服务业创新中心和产业化基地。 (五)着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17.积极开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促进新一代信息网络、生物基因及高端生物医学工程等重点产业集聚发展。组织实施2-3批次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18.加快推进落实《深圳市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及基础标准研究实施方案》等专项方案,在云计算、物联网、三网融合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应用示范项目,以应用促发展。继续做好阿里巴巴、百度、微软、联想、深圳北理工创新中心等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9.实施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和未来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培育生命健康产业。大力推进深圳国际生物谷建设工作,制定规划实施方案,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好规划实施和评估工作,及时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深圳国际生物谷规划建设情况,力争纳入国家规划,实现更高层次发展。 20.落实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健全总部企业引进支持和服务体系,加快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等规划建设,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投资推广力度,吸引更多知名企业、跨国公司和机构在深设立地区总部。 (六)着力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合理稳定增长。 21.优化政府投资投向,合理统筹竣工项目扫尾和续建项目投入,科学安排新开工项目,加大前期项目储备力度,强化规划计划衔接,积极引领推动规划项目落地,确保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2.着力扩大社会投资规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轨道交通、医疗卫生和其他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运营,优化开发经营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提高政府投资质量,着力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完善项目动态跟踪和计划滚动调整机制。深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加强项目验收和后评价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的外部监督作用。 23.落实《加快推进全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3-2015年)》,提前启动一批“十三五”初期项目。健全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不断完善项目网上申报和协调制度,切实提高协调效率。 24.加快落实全面任务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各区、各相关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对照市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任务,逐项对项目时间进度、投资量和项目存在问题等进行内部检查和督查。 (七)着力增强区域开发合作发展。 25.落实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3-2015年),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加快提升原特区外城市建设软硬件水平,推动原特区内外协调发展。 26.积极推进深莞惠一体化,加大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合作力度,强化区域环境联动治理,进一步提升产业融合和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携手香港,共同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八)着力提高民生幸福水平。 27.实施《深圳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稳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适度提高标准,适当扩大项目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力争实现更多的公共服务可持续供给。 28.加大民生重点领域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继续推进深圳博物馆老馆维修改造、深圳图书馆调剂书库、深圳美术馆新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前期工作。加快市老年人综合活动中心、社会福利院、慈善公益园、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继续加强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29.加大分区域人口调控制指导性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力度,探索建立人口规划与城市规划法定图则的联动调整机制,全面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制度设计的科学化水平。加大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执行力度,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年入户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3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不断提高价格调控能力,把握好价格调控的重点和力度。根据我市物价水平变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按规定启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九)着力深化节能低碳发展。 31.加快开放性碳交易市场建设,不断丰富交易品种,将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纳入管控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广度和深度。出台深圳国际低碳城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加快核心启动区项目建设,引进一批符合低碳标准的龙头企业入驻。积极筹备第二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完善促进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市场化机制,开展低碳园区示范,推广绿色建筑,带动产业低碳发展。 32.出台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和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目录,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研究推进海水淡化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分布式光伏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积极协调货运行业推广使用液化天然气汽车。 33.按照《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组织管控单位和核查机构做好201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核查工作,按照一定比例对管控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督促管控单位按时完成履约义务,并按规定对不及时或不足额履约的管控企业及其他违规主体进行处罚。 (十)着力加强机关基础建设。 34.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抵制“四风”、树立发改优良作风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固化教育实践活动制度成果。继续坚持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严的纪律,坚持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办事,防止在制度落实上偷工减料、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真正确保制度行之有效。 35.制定全委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方案并逐步实施;完成项目管理子系统二期开发,开展政务管理系统优化升级工作,推进业务系统开发建设;探索开发移动终端,建立市发展改革委云终端等工作。 36.坚持业务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两手抓,部署开展我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围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抓住容易引发和滋生腐败行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清权确权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把岗位责任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着力提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廉政意识,规范履职行为,构筑廉政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