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公告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的重要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四五”规划,描绘深圳未来发展蓝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经市政府同意,对深圳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点课题向社会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本公告附录选聘研究课题,申请单位自行确定申请题目(每家单位最多不超过三个课题)。申请单位也可以结合自己专长和对深圳发展的思考,自定研究题目,一并参加课题申请。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课题研究应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4.课题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领域国家的政策导向、深圳的发展现状、国内外重点城市比较、主要问题和原因、基本思路、对策措施等。
5.课题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鼓励创新专栏、图表和案例等表现形式,对涉及地理空间布局的必须附上相关图件。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时间安排
1.申请单位如实填写《深圳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包括撰写研究大纲(细化至三级目录)。《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七份,至少有一份是原件。2019年7月5日前,通过邮寄纸质《申请书》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以邮戳发送时间为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见附件1),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请”字样。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研究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反馈给申报单位。评审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3.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10日内,须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委托研究协议书。
六、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应于2019年7月底前形成开题报告,并提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议审查。
2.课题承担单位应于2019年9月底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并提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议审查。
3.课题承担单位应于2019年10月底前形成课题全部研究报告和简本,并提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议审查。
4.根据评议审查结果,承担单位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9年11月底前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最终研究报告和简本。
5.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对研究情况不定期听取进展汇报。
七、研究经费
每项课题研究经费不超过40万元。申请单位应在《深圳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提出研究经费数额。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91室(518026)。
联系电话及邮箱详见附件1。
欢迎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深圳市“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工作,也欢迎个人自荐自主研究成果,为深圳市描绘未来发展蓝图出谋划策。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