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
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中国将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产业发展的全链条、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出发谋划设计改革,加强重大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放大改革综合效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不限制行数
——习近平
深圳营商环境概述
2020年,面对疫情严峻冲击和国际形势变化的双重挑战,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以优应变,持续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围绕惠企纾困及时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与市场主体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经济增速率先由负转正,全年GDP同比增长3.1%
●财政收入达到9789亿元,增长3.9%
●全市累计商事主体超过350万户,同比增长9.3%,创业密度继续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数量连续13年居全国第一
●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434个,实际使用外资86.83亿美元,增长11.8%
●《财富》世界500强中8家深圳企业入围,其中6家是民营企业
●在重点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居全国第二,18个指标领域全部成为全国标杆
●全国工商联《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第1名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第四条 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要素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主动积极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创新试点
一图读懂
视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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