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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参加《民营经济促进法》全国宣讲启动会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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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起施行。5月19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全国宣讲启动视频会议,宣讲《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部署《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及各区发改局,帧观德芯、紫光同创、国微芯、国民技术、新国都等5家民营企业代表在深圳分会场参会。

首部民营经济基础性法律出台  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凝聚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以法治固根本进一步稳定预期,以法治稳预期进一步坚定信心,以法治利长远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该法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关键领域作出具体规定,既注重鼓励支持,又注重规范引导,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激发各方面潜力潜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建章立制统筹协调  确保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会议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工作落实;要对照法律规定,做好“立改废释”,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对本地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等进行清理,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要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积极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确保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凝聚共识汇聚合力  与会民营企业坚定未来发展信心

  与会企业纷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实施,极大地鼓舞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将学好用好这部法律,专心致志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扎实践行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企业家精神,进一步做优主业、做强实业,为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多做贡献。

  为积极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深圳落地见效,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法活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推动社会各界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扎实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共同营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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